狮山镇沙坑社区茂松、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岗”地块 租赁竞投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2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沙坑社区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沙坑社区茂松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对位于狮山镇沙坑社区茂松、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进行竞价,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前往咨询。
一、竞价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狮中农立【2020】2430号
(二)资产名称:狮山镇沙坑社区茂松、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岗”地块。
(三)资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沙坑村委会(土名)“新岗”地块。
(四)资产租赁面积:出租面积(计租面积)105.38亩;其中:
1、海南经济社(占出租面积的72.52%)共76.4188亩(其中:41.79亩有证,34.6288亩没有证;41.79亩:土地使用权证号:佛府集用(2005)第090332号);
2、茂松经济社(占出租面积的27.48%)共28.9612亩(其中1.27亩有证,27.6912亩没有证);1.27亩:土地使用权证号:佛府集用(2005)第090309号);
(五)资产用途:科教用地,具体按照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该地块”不能用于仓储、物流及批发市场等行业,不准建设电镀、企业自发电、陶瓷、小造纸、水泥、印染(含水洗)、玻璃马赛克、玻璃、生皮制革、小冶炼、小铸造、土法炼油、石棉制品、燃煤锅炉、耐火材料、红砖及狮山镇准入限制行业等项目;不准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废旧棉花加工、废旧皮屑加工、废布碎加工、絮状纤维加工、再生橡胶制造、泡沫塑料及人造革制造、砖瓦及石材制造、海棉发泡、再生海棉加工、喷水机制造及废旧金属分拣等落后产能行业。
(六)规划用地开发强度: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
(七)租赁期限:36年(从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之日起计算,含3年土地整理期)。
(八)竞租诚意金:¥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合同履约金方可退回竞租诚意金。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6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其中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43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叁拾伍万元整),茂松股份经济合作社¥16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十)交易底价(不含税):¥60000元/亩/年(不含周边配套设施维护费和卫生费)。
(十一)举牌叫价增价幅度:本项目采用“明标”形式,以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举牌竞价的增价幅度按1000元/亩/年的整数倍数递增。
(十二)租金递增情况:从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之日起计算,租金以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每个递增周期在上一期租金的总额上递增15%。
(十三)周边配套设施维护费:2000元/亩/年,每5年递增15%。竞得人除向出租方缴交土地租金外,还须向居委会或沙坑经联社缴交周边配套设施维护费。该款项在缴交土地租金时一并缴交,且缴交方式、追收标准、递增幅度与土地租金一致。
(十四)卫生费(只限于生活垃圾):按沙坑社区居民委员会针对企业的卫生费收费标准收取。
(十五)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分上下半年缴纳。签订合同后每年1月1日前缴纳上半年租金,每年7月1日前缴纳下半年租金,并按海南、茂松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出租面积分别存入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六)其它费用:
1、周边配套设施维护费2000元/亩/年,每5年递增15%。卫生费(只限于生活垃圾):按沙坑社区居民委员会针对企业的卫生费收费标准收取。周边配套设施维护费、卫生费,从签订土地出租合同之日开始计算,由居委会或沙坑经联社收取,协议另签。
2、前期经济补偿费用¥6593446.68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伍拾玖万叁仟肆佰肆拾陆元陆角捌分),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权属比例分别全额缴交给土地权属人。
3、原租赁合同解约经济补偿说明:
(1)本地块原由佛山市助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合同期为2007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经原租户与权属单位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①支付原租户对该地块整理时投入的成本,2008年至2020年租金,利息按年化10%计算,合共9026597.25元;
②同时向原租户补偿提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式为:[(年中标单价-4002元)*10年*105.38亩]
③如原租户竞得标的土地,相关的原租赁合同解约经济补偿可以相互冲减。如原租户未竞得标的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天内,将上述补偿款直接支付至原租户指定账户。
④竞得人未付清全部补偿款给原租户之前,海南、茂松经济合作社不得与竞得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原租户有权不予返还土地给海南、茂松经济合作社,一切经济损失与原租户无关。
(2)上述费用由竞得人在竞得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5天内一次性全额缴交给原租户,否则视为放弃,并没收竞租诚意金。若原租户竞得标的土地,相关的原租赁合同解约经济补偿可以相互冲减。按照上述条款,沙坑社区经济联合社、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茂松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原租户就该地块上的原合同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
(十七)其它:
(1)在租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经济责任、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2)因改造该地块产生的政府奖励、补贴部分的权益归沙坑社区海南、茂松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竞得人支付的租金均不包括因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租赁税,竞得人经营产生的税费、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有关部门征收的其它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竞价文件与合同条款存在缺漏或产生矛盾的地方,以最终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八)土地整理期说明:
(1)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土地整理期,土地整理期的土地整理成本由竞得人承担(土地整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解除与原租合同及费用补偿、办证费、测量费、评估费、法律中介服务费、拆迁补偿费、搬迁奖励、环评费、交评费、场地围蔽费、集体经济收入保障款等)。
(2)土地整理期违约担保金:¥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竞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缴交至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土地整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完成土地整理条件及要求:①期限三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②竞得人需按照原租赁合同解约条款达成合同解除;竞得人与原租户为同一人的可向沙坑经联社申请无条件解除原租赁合同,再由沙坑经联社与海南、茂松解除原租赁合同;③办理完成纳入“三旧”标图建库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及其他相关用地手续。
(4)超出三年期限没有完成土地整理条件及要求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土地整理期违约担保金。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履行,竞得人须按合同继续完成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
(5)三年土地整理期租金交付标准:第一年、第二年按照原合同(115.01亩,4002元/年/亩)当年租金¥460270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肆拾陆万零贰佰柒拾元整);第三年起按照公开交易成交价缴交租金。
(十九)土地现状:土地基本平整,地上无建筑物。具体通平条件现状如下:
(1)用地红线外已实现通路,未实现通水、通电;用地红线内由竞得人自行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用地红线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用地红线内土地按现状交付,竞得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平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如改建、加建、新建等建设要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并经承租方同意方可实施。
(二十)信息发布方式:村内公开发布和社会公开发布。
(二十一)竞价人资质要求:
1、竞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二十二)竞价人须对租赁标的物现状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不得以租赁的土地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成交,由些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损失均由竞价人自负。
(二十三)其他要求:
1、竞得人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
2、出租方按土地现状交付,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相关水、电管线报装、用地报建、土地平整、改造、围蔽以及开发建设等五通一平的相关手续,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及手续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方只提供协助。宗地出现下水道堵塞、水浸、漏水等问题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处理,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3、合同期满后,该地块上的地上建筑物业以及所有水电管网等一切附属设施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双方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时,按照相关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要求,必须一并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以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5、出租方收取的土地租金、周边配套设施维护费、卫生费及其他一切款项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依法开具发票,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垃圾费、治安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如若上述税费需要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开设的银行账户缴交的,那么竞得人必须将等额的税费款项支付存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以便由出租方代竞得人向税务机关等部门缴交所属税费。
6、本标的的成交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支付,交易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须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相关交易文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用。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定额收费标准¥36995.00元(人民币叁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整)向竞得人计取。竞得人缴清款项后由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成交服务费发票。若竞得人拒绝支付,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7、本标的的规划用地红线图收费由竞得人承担支付,交易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须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相关交易文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汇百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红线图费用。收费标准按定额收费标准¥19109.00元(人民币壹万玖仟壹佰零玖元整)向竞得人计取。
(二十四)本次竞租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竞租意向人可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社区居委会索取或自行登陆下载路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站--组织机构--狮山镇人民政府--交易信息--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公告(点击狮山镇沙坑社区茂松、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岗”地块狮中农立【2020】2430号竞价公告)--附件--下载相关竞价文件电子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竞价现场会举办日期间,如有关于本项目(狮山镇沙坑社区茂松、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岗”地块)竞价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组织机构-狮山镇页面)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ss/jyxx/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价意向人密切留意。
二、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价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竞租诚意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价人为竞得人。若该竞价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出租方将没收竞得人的竞租诚意金,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竞得人自负。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价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全体竞价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均不应价的,采用抽签方式在全体竞价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交易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符合竞价资格的竞价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17:3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价。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价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如需办理委托手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自然人报名必须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接受委托报名;
五、竞价意向人在报名时无需提交竞价文件费用。
六、报名前竞价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七、竞租诚意金
(一)各竞价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竞租诚意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竞租诚意金必须以竞价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竞租诚意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竞租诚意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三)请各符合资格的竞价人必须在2021年3月14日17:30前(北京时间)(以竞价人的名称将竞租诚意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到账时间以经济社查询为准)。竞租诚意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四)竞租人的开户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金、通存通兑、网上银行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禁止将同一笔竞租诚意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
户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沙坑社区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80020000004184608
开户行:南海农商行罗村沙坑分理处
竞租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并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新岗地块竞租诚意金
存款人(汇款人)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否则不能参加竞租。
竞租诚意金由出租人保管,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天内缴清合同履约金方可退回竞租诚意金。
(五)竞租诚意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价人的竞租诚意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竞租诚意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付清第一期租金、合同保证金、周边配套设施维护费、卫生费等并把合同、合同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竞租诚意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沙坑社区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核对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八、竞价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2021年3月15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
(二)竞价现场需提交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自然人竞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3)《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项目证明文件》(格式详见证明文件格式)
(4)《竞租诚意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
(5)竞价人资质要求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竞价人资质要求)
(三)竞价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本公司恕不接受。
(四)竞价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3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五)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六)凡进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现场的竞价意向人和陪同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场,如若没带有效身份证的人员,开标现场竞价会恕不能参加。
(七)若竞价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八)如竞价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九、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价人,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竞租诚意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竞租诚意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租诚意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价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价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价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公司许可,擅自离开竞价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合同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竞价其他要求:
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到场的竞价人须凭电子通行证进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并携带《交易主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见第四章 证明文件格式),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配合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登记检查工作。若竞价人未提供《交易主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或不配合交易所工作人员现场防疫工作(人员进出登记等)或竞价人未佩戴口罩的,出租方将拒绝其参与竞价或取消其竞价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郭小姐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86323367
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沙坑社区海南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沙坑社区茂松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沙坑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0757-86437004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3楼招标股
联系电话:0757-81267213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