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城西片区改造项目(西城古镇-伏水湾节点)一期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6
1.招标条件
丹灶镇城西片区改造项目(西城古镇-伏水湾节点)一期拆除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丹灶镇城西片区改造项目(西城古镇-伏水湾节点)一期拆除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位于西城村的林松方厂区及刘建文厂区建筑面积15798.81平方米、水泥路面4619.78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工期不因假期、晴雨天气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低限价:
招标内容:拆除建(构)筑物至基础(含基础),砖渣及混凝土块金属和木材由承包方处理,要求全部建筑废料及其他垃圾全部运走,平整场地,覆盖绿网、撒播草籽。拆除内容具体以拆除现场实物为准。
本工程投标最低限价为人民币:198163.20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若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或打印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政策文件打印件或复印件)。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档案;有效是指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6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本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0日(北京时间)。
请于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1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人提交以下资料:
5.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3.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 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 21 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金福路3号丹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8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报名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hzec.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10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高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一栋十楼 |
联 系 人:高小姐 |
联 系 人:余先生 |
电 话:0757-85410003 |
电 话:0757-86319790 |
传 真:/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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