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厂、金沙厂扩容工程除臭设备招标项目 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5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厂、金沙厂扩容工程除臭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210990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厂、金沙厂扩容工程除臭设备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3,050,000.00元
最高限价:九江厂、金沙厂单独报价,其中九江厂最高限价为2,250,000.00元,金沙厂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技术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厂、金沙厂扩容工程除臭设备招标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排水事业部属下九江厂扩容项目、金沙厂扩容项目的除臭设备,包括生物除臭菌种、除臭风机、循环水泵、水箱、环保要求的排气管及相关安装材料等。
4、其他:本项目与“佛山市南海区大石厂、和桂厂扩建工程除臭设备招标项目”不兼中。先组织本项目开标,再组织“佛山市南海区大石厂、和桂厂扩建工程除臭设备招标项目”开标。投标人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再参与“佛山市南海区大石厂、和桂厂扩建工程除臭设备招标项目”的评审。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成功完成过1个或以上污水处理项目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同类设备总金额不少于110万元人民币【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及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可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的业绩)
注: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满足“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到上述地点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缴纳招标文件费的缴款凭证。(采购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④款项来源:GZT-210990采购文件费)
(二)发布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排水事业部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
联系人:吕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77559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81237291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