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 © 2024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29888号

技术支持:ASE SOLUTION COMPANY


所在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 佛山顺德中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抵押物财产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顺德中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抵押物财产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9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顺德中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抵押物财产保险项目 

2、招标人:佛山顺德中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4、项目概况:

佛山顺德中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获顺德农商行批复54600万元项目贷款额度,抵押物为中欧中心C1、C2、C3号楼、B、A3号楼、A1、A2号楼的房产,建筑面积297258.29平方米,抵押物价值224282万元。根据双方已签署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要求,抵押人(中欧公司)须承担费用按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指定的险种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并指定抵押权人(贷款银行)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承保范围:财产综合险(投保范围涵盖中欧中心C1、C2、C3号楼、B、A3号楼、A1、A2号楼的房产,具体以投保单记载内容为准)。

6、投保期限:36个月,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6.1每一年度合同期满,如经过招标人评定中标人年度服务质量满足要求的,可继续与中标人以同等条件续签下一年度的保险服务合同;若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后续年限的合同。

6.2招标人自首年投保后,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续保,并无须经中标人同意。

7、一年保险费用最高上限为:¥331937.36元(大写:叁拾叁万壹仟玖佰叁拾柒元叁角陆分);抵押物财产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0.148‰/年,不设下限。投标报价按抵押物财产保险费率进行填写,若超过抵押物财产保险费率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公司、分支机构或中心支公司保险机构投标的,须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830 9  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陈小姐/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28864528,0757-29398873。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霍先生0757-86300101。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经济部分等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格文件(如有);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盖公章(如有)、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即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一套以及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介质U盘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抵押物财产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0.148‰/。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抵押物财产保险费率的最高上限,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本项目以招标人提供的抵押物财产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作为投标报价的统一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投保期限、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抵押物财产保险费率的最高上限的异议。

3、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税费、保险费、保额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不可预见费用及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乙方所需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法定标。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70

1)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

经评委会审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70

 

 

 

 

 

 

2

技术、服务部分

3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保险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方案书、承保范围、责任保额、免责范围、服务承诺及便捷性等):

(1)方案内容完整、丰富、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10分;

(2)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和合理性均可的,得7

3方案完整性欠缺,可行性和合理性一般的,得5分;

4)没有提供有关方案,或提供的方案不具可行性或合理性的,得0分。

2

理赔服务整体运作流程的可行性与保障性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整体运作流程规范、理赔内容及报销程序合理、理赔速度快、理赔服务保障措施的完善、可行进行综合评定:

(1)运作流程顺畅、理赔内容及报销程序合理、理赔速度快、理赔服务保障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

(2)运作流程较顺畅、理赔内容及报销程序较合理、理赔速度较快、理赔服务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7分;

(3)运作流程顺畅性一般、理赔内容及报销程序合理性一般、理赔速度一般、理赔服务保障措施合理性一般,得5分;

(4)没有相关描述,或运作流程保障措施不合理的,得0分。

3

项目业绩

.5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抵押物财产保险项目,每个合同1分,最高不超过.5分。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作为依据,否则不得分】

4

特色及增值服务

5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特色及增值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1)提供增值服务具有针对性,内容合理可行的,得5分;

(2)提供增值服务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内容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3)提供增值服务内容不合理不可行,或没有提供增值服务的,得0分。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4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及顺序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或不按报价表模板投报的,视作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废标处理。

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招标人认定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上述第(1)-(4)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5废标情形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公告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招标过程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招标公告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公告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6)因发生变故,接通知本项目招标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上废标情形第①-②条其中之一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3.6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2)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或签字、签章不完整的;

(3)投标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4)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投标,或在独立投标人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或分包的投标;

(7)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8)投标方案、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9)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公告中规定的项目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成本价;

(10)投标方案或报价出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严重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3)投标文件中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4)未能有效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15)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许规定范围;

(16)符合招标公告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1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八、支付方式

1.由中标人与投保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出具保单或付款通知书后,招标人请款手续完善后将保费支付中标人。

2.投保期间内保费按合同要求,一年一付,每年保费在中标人出具付款通知书且招标人请款手续完善后支付。

【注:中标人向招标人请款时,须提供正式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的请款资料,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

1、本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费类别为“服务”)并下浮20%,具体费用最终以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计算确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此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计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十一、本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非政府采购。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范本

 

 

招标人:佛山顺德中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相关下载文件

  •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0813定稿).doc下载
  • 附件2:佛山顺德中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抵押物财产保险项目采购合同0813(定稿).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