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街青少宫⑧-1号铺公开招商项目(2021-2026)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0
文化大街青少宫⑧-1号铺公开招商项目(2021-2026)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文化大街青少宫⑧-1号铺公开招商项目(2021-2026)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工作概况:为盘活招标人可经营资源,提高该项目招商经济效益,现拟将位于文化大街青少宫商铺进行公开招合作商。拟合作位置:文化大街青少宫商铺⑧-1号铺(详见附件);合作面积为:59.11平方米。
4、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人提供指定的招商场地,并对中标人进行监督管理。中标人于指定位置进行经营,并向招标人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场地需用于文化教育、健康、艺术文化、零售等相关产业。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5、合作期限:5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6、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承包,以实际合作期按实结算。合同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
7、招标控制价: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管理服务费用,首年招标控制价(管理服务费)下限为¥67元/月/平方米。
管理服务费须每两年递增5%,第三年管理服务费按照首年管理服务费递增5%。投标人以单价形式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管理服务费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场地规定
(1)招标人仅提供现有场地,如中标人有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需向招标人进行书面报备报批,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在场地交接前,场地原有设施设备招标人将按其需要选择搬离,未搬离的设施设备可供中标人使用(仅限在本场地内使用),但中标人不得破坏、损坏该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中标人需自行承担场地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并按实支付相关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以上所述的费用,如因中标人迟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损失赔偿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使用场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中标人接收物业后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自行负责日常运营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工资、保险、营运杂费、管理成本、消防、卫生等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及相关经营责任。
(6)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缴纳相关的费用及税费。
(7)招标人按现状交付。
9、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的经营管理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是项目唯一的经营主体,享有项目内的所有收益及承担全部的经营责任、费用、风险,且与其所聘用的人员之间的关系是劳动用工关系。同时,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对本项目有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包、租借、转让、抵押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追究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对投标时承诺的经营内容进行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合作的可经营资源并扣除全额场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合同内容确需变更的,合同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3)合作期开始计算前,中标人须为场地及场地内的设备设施购买财产保险。
(4)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及招标人的监督检查。
(5)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要求制定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6)任何由中标人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的民事等经济法律责任。
(7)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三旧改造和企业改制等地方政府规划调整或实施公共政策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招标人有权提前收回经营权。
(8)退场移交要求:服务期到期或双方终止合同后,中标人须在到期或终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中标人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逾期清理的物品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无其他违约行为,退还场地保证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委托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北门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小姐,0757-29398199。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霍小姐,0757-86300101。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为投标承诺函(含报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综合实力优势证明材料、合作运营方案、运营保障措施等,具体详见附件2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二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分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或U盘(带外光盘或U盘封套,须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管理服务费用,首年招标控制价(管理服务费)下限为¥67元/月/平方米,管理服务费须每两年递增5%,第三年管理服务费按照首年管理服务费递增5%。投标人以单价形式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管理服务费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3、投标人一旦中标,须按照中标金额提供并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的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其投标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级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应按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高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得分 |
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得分权重 |
50分 |
企业综合实力优势 |
对投标人的资质、荣誉、表彰等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价: 优:[20,12)分;良:[12,6)分; 一般:[6,0)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荣誉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0分 |
合作运营方案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运营思路、项目运营计划安排、提出的运营措施是否具体以及具备可操作性、其他合理化建议等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优:[15,10)分;良:[10,5)分; 一般:[5,0)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15分 |
运营保障措施 |
根据各投标人对运营期的安全保障、日常问题发现的整改、合作承诺、合同期结束后的移交方案等各项措施进行横向对比评审打分: 优:[15,10)分;良:[10,5)分; 一般:[5,0)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15分 |
合计 |
100分 |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单价承包方式,管理服务费每两年递增5%,按实结算,合同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
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审定为准。
2、场地保证金
(1)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将场地保证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管理服务费)全额汇款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
(2)保证金的退还:服务期到期或双方终止合同后,中标人须在到期或终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中标人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逾期清理的物品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无其他违约行为,招标人无息全额退还场地保证金。
3、支付方式:
(1)场地有1个月免管理服务费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中标人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入场交接,免管理服务费期结束后开始计算管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在结束免管理服务费期后10个日历天内缴纳第一季度的管理服务费。
(2)管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第一季度的费用按照本条第(1)款在结束免管理服务费期后10个日历天内缴纳,自第二季度开始,中标人应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号前缴纳当季的管理服务费。收到管理服务费后,招标人分别于每月向中标人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逾期30个日历天缴纳管理服务费的,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场地保证金。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2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若本项目出现流标,后续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费调整为¥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中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1、投标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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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索引表
3、合同范本
4、青少宫商铺平面图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