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金域花园公交站场充电站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2
1.招标条件
万科金域花园公交站场充电站已取得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瑞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永胜东路3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台 630KVA箱变(含箱变基础、箱变雨棚、围栏等)、3个360KW 充电堆,共8支双枪充电终端,其中有2个36OKW充电堆控制6支双枪充电终端,另1个360KW 充电堆控制2支双枪充电终端。每支枪最大输出功率可达180KW,均分功率为60KW/枪和 90KW/枪。敷设高压电缆和高压电缆排管,照明监控,限位器和新增的车位划线等。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原则上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全部竣工,工期不因雨天、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工日期以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的完工验收为准。
完工逾期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完工逾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需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02,150.9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输变电工程及充电设施安装工程,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重要事项:根据佛山供电局印发的《配电设施迁改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电力工程部份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五级以上(含五级)。
(3)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KV及以下项目施工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以广电办建〔2021〕15号文施工20KV及以下目录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广电办建〔2021〕15号文(或南方电网资信备案文件名单)复印件,并且投标人须同时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审查备案,相关企业名录以生技部20210083号文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生技部20210083号文复印件。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的要求
4.8.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8.4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可于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电子版资料,投标人须自备U盘。
5.2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其他
8.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瑞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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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人:刘国颖、孔繁聪 |
电话:13686502780 |
电话:0757-86323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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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7-86368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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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