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仓库及工程部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30
公司新仓库及工程部办公场所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公司新仓库及工程部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司新仓库及工程部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公司新仓库及工程部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墙面天面灰面拆除、门窗拆除、新做钢屋架、天花做刮塑和铝扣板、墙身油ICI、地面铺贴、布置电线管、布置风管等。具体工程以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919267.7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墙面天面灰面拆除、门窗拆除、新做钢屋架、天花做刮塑和铝扣板、墙身油ICI、地面铺贴、布置电线管、布置风管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9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其中一项资质要求(①或②):
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工程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4.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5.1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5.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在本项目兼任。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 5 月 30 日(北京时间)。
5.2如贵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有投标意向,请于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3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5.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辉路12号2楼会议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gdhzec.com/)、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nanhaijindun.com/xysoftware/f)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海辉路12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冯小姐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86227365-825 电 话:0757-86323367
传 真: /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