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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正道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2

1.招标条件

惠州市惠城区正道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正道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惠州市惠城区正道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惠州市惠城区正道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生态池、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给排水系统及相应得池塘清整及清淤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池塘挖沟起陇、池塘护坡、生产道路、泵房泵站、养殖尾水处理设备及电力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后池塘进排水分离,整体布局合理,环境有序、整洁、美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5619164.88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1)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尾水处理系统建设完成后经调试出水水质标准达到或优于《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二级标准(若广东省有新的尾水排放标准出台则按广东省淡水池塘养殖排放二级标准执行)。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其他人员要求

4.6.1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6.2施工员: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4.6.3质量员: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4.6.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的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上述人员不能在本项目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2日(北京时间)。

5.2如贵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有投标意向,请于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10日(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质量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623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623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gdhzec.com/)网站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 联系方式

标 人:惠州市正道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大瑶坑水库旁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编:516000

   编:528200

系 人:黄小姐

系 人:蓝小姐

   话:13824247284

   话:0757-86319790 

   真:/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发布日期:20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