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影视(南海影剧院)服务“区两会”设备设施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8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有为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为影视(南海影剧院)服务“区两会”设备设施提升项目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20175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为影视(南海影剧院)服务“区两会”设备设施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总额(元):3111100.00元。
分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01 |
音响设备及数字调音台 |
1套 |
1795400.00元 |
02 |
LED屏 |
1套 |
200000.00元 |
03 |
投影机、放映机 |
1套 |
635000.00元 |
04 |
人大会议主席台舞台架及专用舞台板 |
1套 |
480700.00元 |
合计 |
3111100.00元 |
注:(1)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部分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各分包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分包的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评审专家将对项目各分包进行独立评审,并根据各分包综合得分高低次序进行排名,推荐各分包排名第一的为分包中标候选人。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
分包一、分包二和分包三: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显示经营范围,则提供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的网页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分包四: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显示经营范围,则提供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的网页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设备制造厂商须具备舞台工程企业机械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下载。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止。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副楼8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副楼8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其支付方式及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须在2017年11月23日下午17:00时前,将采购项目保证金由投标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之一的方式)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保证金金额为:
分包一:¥359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玖佰元整);
分包二:¥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分包三:¥12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柒佰元整);
分包四:¥9614.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陆佰壹拾肆元整);
(特别说明:本项目无须报名,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企业采购保证金退付委托书》为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的必须资料,由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定办理退款。)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纳金额、交纳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缴纳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必须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3)本项目名称简称:有为影视“区两会”设备提升(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
收款(人)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450400104001238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6日至 2017年11月10日止。
十四、采购过程如出现异常情况,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暂停或者中止该采购项目。
十五、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有为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六路11号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32378
传 真: / 邮 编:5282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00783
传 真: 0757-86368680 邮 编:528200
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00783
佛山市南海有为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