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抽查辅助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6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抽查辅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221305
项目名称: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抽查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000.00元
最高限价:84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抽查辅助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抽查辅助服务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4、其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响应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方式:购买获取,具体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9点00分至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1、响应供应商在上述“三、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可通过现场购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0757-86368680)
现场购买方式须提供下述要求资料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采购文件费可以现金或银行缴款方式递交。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
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
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
④款项来源:GZT-221305采购文件费。
3、采购代理机构可提供采购文件购买发票(电子发票),有需要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磋商授权书》原件。
2.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gdhze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3.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磋商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响应供应商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nhhongzheng@126.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磋商答疑情况。响应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陆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霍小姐
电话:0757-86323367/86300101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