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2、招标人: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4、项目概况: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顺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代建人)。本项目拟搭建集现代化、智能化、标准化、规模化、绿色环保于一体的肉品加工中心,园区规划主要功能包括生猪标准化屠宰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牛、羊屠宰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项目用地规模约68.43亩(工业用地净地68.43亩),总建筑面积约6.84万㎡(计容建筑面积约6.84万㎡)。项目总投资约5.78944亿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服务周期:合同生效后30 天内提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送审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评审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审报告报批稿,协助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向有关行政部门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
7、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文件满足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
8、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9、招标控制价:¥234946.56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玖佰肆拾陆元伍角陆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环保类(环境影响评价类、环境监测类、环保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3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 102 号2号5楼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区工,15817833255。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卢工,0757-86319790。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部分、经济部分等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
(4)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评审标准评审子项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其它。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即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一套以及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件一套。投标文件电子版介质须为U盘,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34946.56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玖佰肆拾陆元伍角陆分),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的前期准备、资料整理和收集、征求意见和协调服务、编制费(包括根据相关主管部门、专家评审所提出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的费用)、指引说明及图档的输出费、交通差旅费、报审报送、评审会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场地费等)、与地方相关部门协作产生的费用、最终成果验收、全额含税发票、后续技术咨询服务、临时雇员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同时,成果审查、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场地费等)及报审报送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因成果文件未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而需要进行多次专家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时,所产生的评审会务费已含入本项目技术咨询报酬中,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将不另行支付。
七、评标办法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1)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得分 |
报价得分:M=N-100 ×│P-Q│/Q×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3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为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 ;当P<Q,F=0.2 。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
30分 |
企业财务状况 |
投标人最新一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为盈利,得5分。 【注: 本项最高得5分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至少需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企业认证体系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 须提供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5分 |
业绩经验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同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境检测项目,每项5分,最高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须体现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以及业绩内容】 |
10分 |
服务方案 |
项目理解程度及需求分析: 优:对本项目规划的基础条件、针对的问题与需求有很好的预测和评估,建议合理及准确性、问题把握分析得当,解决措施合理,准确到位,得7-10分; 良:对本项目基础条件、针对的问题与需求有较好的预测和评估,建议合理及准确性、问题把握分析较得当,解决措施较合理,较准确,得4-7分; 差:对本项目基础条件、针对的问题与需求预测和评估程度一般,建议合理及准确性、问题把握分析基本得当,解决措施一般,得1-4分; 【注:无相关描述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10分 |
编制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情况进行评审: 优: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论述清楚、准确、全面、透彻的,得7-10分; 良: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论述清楚、较准确、较全面、较透彻的,得4-7分; 差: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充分的,得1-4分; 【注:无相关描述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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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阶段工作的组织计划及成果质量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成果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优:投标人的各阶段工作计划全面、进度计划详细可行、质量和技术保证措施合理全面、严谨,得7-10分; 良:投标人的各阶段工作计划较全面、进度计划较详细可行、质量和技术保证措施较合理、较严谨,得4-7分; 差:投标人的各阶段工作计划不够全面、进度计划一般,质量和技术保证措施不足,得1-4分。 【注:无相关描述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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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佛山市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 根据投标人对佛山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理解与解读的深度、准确度,是否准确把握成果编制的新要求,是否与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有效结合、提出的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优:对佛山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技术要求完全理解,准确掌握的,得7-10分; 良:对佛山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技术要求基本理解和掌握的,得4-7分; 中:对佛山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技术要求不完全理解,掌握不准确的,得1-4分。 【注:无相关描述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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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结算方式:结算价=签约合同价-违约金(如有),最终以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结算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2、支付方式:
(1)中标人完成编制《报告》(送审稿),且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由招标人审核后提交给建设单位进行请款,并由中标人直接向建设单位开具相关发票,款项由建设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0%。
(2)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批文,且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由招标人审核后提交给建设单位进行请款,并由中标人直接向建设单位开具相关发票,款项由建设单位向中标人支付结算价的余款。
注:中标人在每次申请支付上述款项前,须按照招标人(或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支付申请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抬头为“广东顺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票抬头具体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且与申请费用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中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中标人发生违约情况被招标人扣减技术咨询报酬的,需在当期支付时扣除。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三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三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另行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十、其他
1、成果归属:
(1)本合同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所有知识产权权益归建设单位所有。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上述知识产权权益。
(2)招标人利用中标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建设单位均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建设单位引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4)中标人基于本合同项目下建设单位提供的佛山市范围内相关基础资料开发和生产的新成果,属于建设单位所有。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范本
招标人: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