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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镇罗行中心涌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08

1.1 招标条件

丹灶镇罗行中心涌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招标项目采用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丹灶镇罗行中心涌整治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工程名称:丹灶镇罗行中心涌整治工程(监理)

1.2.2.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1.2.3. 工程规模:丹灶镇罗行中心涌,主要内容为:上游重建抗旱站(安装2台350水泵)饮水活水,恢复1.4公里排水线路(重建明渠或埋管),3.85公里河涌清淤,局部护岸(护岸段铺设截污管,安排拍门、检查井),新建雍水闸,重建桥梁等,工程建安费约471.23万元,监理费约11.78万元。

1.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时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发包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

1.2.5. 招标范围:从丹灶镇罗行中心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

1.2.6.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人员要求: 

① 项目总监:1 名,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被聘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任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② 监理员:至少1名,可聘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人员为监理员(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监理员聘任书)。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上述人员(项目总监)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项目总监、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最先递交投标文件并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查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料。

1.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北京时间)。

1.4.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广发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帐号:110001519010000134;③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④款项来源:罗行中心涌监理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投标单位名称。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电话:0757-86361691      联系人:陈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1.4.3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8年8月 15 日下午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须在项目报名期限内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1.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8  22  10 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8229 30 分~1000(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2楼)

1.6.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

1.6.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6.5投标人应保管好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买标书收据,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1.6.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人员的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其他材料。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1.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电话:0757-85412322  

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2

   编:528200

人:陈冠楠

   话:0757-86361691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