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南鲲枢纽水运码头开发建设项目首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南海南鲲枢纽水运码头开发建设项目首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由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批复开展前期的工可研究工作。本项目采购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T-2309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海南鲲枢纽水运码头开发建设项目首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采购性质:企业采购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47,800.00元。
六、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47,800.00元。
七、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项目内容:按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主管及审批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并全过程参与报告编制、沟通汇报及评审,提供全流程配套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配合采购人准备报审材料,并向上级单位、政府部门详细汇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解答上级单位、政府部门的问题,根据采购人、上级单位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通过专家评审、上级单位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复等),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八、投标人资格:
1.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具体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须包含咨询专业: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水利水电。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超过 2 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方法:(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详见附件:采购文件下载。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止。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十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其支付方式及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下午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之一的方式)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保证金金额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特别说明:本项目无须报名,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企业采购保证金退付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须另外单独提交,其为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的必须资料,由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定办理退款(不计利息)。)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纳金额、交纳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缴纳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3)本项目名称简称:南鲲枢纽水运码头建设可研编制
收款(人)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450400104001238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灯湖支行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止。
十六、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采购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暂停或者中止该采购项目。
十七、其他说明
1.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ai.gov.cn/);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zec.com/)
2.询问、质疑: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采购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nhhongzheng@126.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八、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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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259325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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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1237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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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6368680 |
邮 编:528200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259325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