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纺厂区用电增容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发布日期:2024-04-03
毛纺厂区用电增容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注: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的单位才能参与报名】
1.招标条件
毛纺厂区用电增容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佳智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毛纺厂区用电增容改造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永安路80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更换10KV佛山市南海区佳智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专用配电房残旧高压设备,新建800KVA箱式变电站,10kV变电所设计范围包括高低压设备和变压器选型,变电站土建要求等。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安装高压成套配电柜、敷设电缆、安装接地装置、安装安健环用品、新做地坪漆、墙面刷漆、新建金属网栏、新建雨篷、安装桥架、新建电缆井、新建电缆保护管、修复路面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966,337.77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4.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邀请书发布时间:2024年4月3日(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接受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注: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的单位才能参与报名)。
5.3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5.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5.4 报名时间:2024年 04 月 03 日起至2024年 04 月 10 日止,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5 投标人须凭投标邀请函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公示期为2024年 04 月 03 日至2024年 04 月 10 日。
9.其他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佳智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
邮 编: 5282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钟健俊 |
联 系 人:郭小姐 |
电 话:0757-86258459 |
电 话:0757-86323367 |
传 真:/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