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新跨越》系列宣传 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新发展新跨越》系列宣传。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南四医院内2024021号
项目名称:《新发展新跨越》系列宣传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36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新发展新跨越》系列宣传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必须满足“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方式: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0757-86368680)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采用现场购买方式的,须提供上述要求资料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可以现金或银行缴款方式递交。
磋商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④款项来源:南四医院内2024021号磋商文件费。
售价:300元
注;采购代理机构可提供磋商文件购买发票(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hzec.com/)
(二)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磋商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响应供应商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nhhongzheng@126.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答疑情况。响应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预算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公路与碧霞一路交汇处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66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237291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