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袂花镇古张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31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4页中: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更改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5页中:
5、所投设备原生产商必须在茂名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更改为:
5、所投设备原生产商在中标后必须在茂名地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三、原招标文件第9页中: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更改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