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5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的“获取磋商文件方法”内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240277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692,915.23元,其中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限价为 187,299.20元;富湾污水处理厂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限价为234,143.59元;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限价为271,472.44 元。
采购需求:本次项目为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1.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增占地面积 1450 平方米,本 工程在原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原预留用地内新建设备间(包括:洗膜池、污泥池)、污泥脱水 间及加药间各一座,对 CASS 生化池内部进行原位改造。2.高明区富湾污水处理厂设计区占地 面积约为 49536 平方米,主要在原预留用地内新建中间提升泵房、精细格栅池、加磁高效沉 淀池、巴氏计量槽、贮泥池、加药间 2、加药间 1 及仓库,同时对反应池初沉池、AAO 微曝氧 化沟、污泥脱水系统、消毒出水池、加药系统进行现有改造。3.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 理厂占地 8.8 亩(约 5866.7 平方米),在原预留用地内主要新建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 池、污泥加药间、变配电室,同时对缓冲池、加药反应池、反应沉淀池、消毒设备间、污泥 浓缩池进行现有改造。66.7 平方米),在原预留用地内主要新建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 池、污泥加药间、变配电室,同时对缓冲池、加药反应池、反应沉淀池、消毒设备间、污泥 浓缩池进行现有改造。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115,689,698.37元,其中: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总投资概算为 29,450,300.00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为 24,236,000.00元;富湾污水处理厂总投资概算为 39,245,930.41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为30,742,164.70元;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投资概算为 46,993,467.96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35,926,727.68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结算复核工作,且工程完成竣工后协助采购人完成决算复核工作并出具复核报告之日止。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二项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 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联合体身份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供应商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供应商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的“获取磋商文件方法”内容)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法: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磋商文件费:300元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3)缴纳磋商文件费的缴款凭证。(磋商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注:该账号只用于磋商文件费收取,切勿存入其他用途的费用。】④款项来源:GZT-240277磋商文件费)
2、代理机构可提供磋商文件发票(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在开标当日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二)发布公告媒介: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hzec.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四)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
联系方式:0757-88666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6259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86259667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