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工学部一期学生宿舍楼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6
1.招标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工学部一期学生宿舍楼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3〕18号、南发改资投审〔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440605-04-01-114834。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美置美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工学部一期学生宿舍楼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桃园东路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
2.3 项目建设规模:拟建设一栋 8 层高的宿舍楼,宿舍楼建筑面积21409.22㎡,建筑高度约 32.85 米,宿舍区层高为 3.6 米。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228.16万元。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2.4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后开始,到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决算编制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本项目招标范围:
全过程造价服务工作从合同签订后开始,到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决算编制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①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价,协助招标人完成预算控制价备案手续;
②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及有关经济条款;
③施工单位进场提出招标清单异议后,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协助招标人将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录入工程管理系统(若有),协调及指导施工单位将清单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清单计量;
④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
⑤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材料调差审核咨询服务;
⑥协助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含工程索赔)并审核其造价;
⑦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标段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⑧协助招标人编制竣工决算;
⑨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决)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若有);
⑩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
若招标人有需要,中标人还需完成如下工作:复核EPC总包单位报价文件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施工图纸会审;含量指标、经济指标分析;协助编制本项目分期目标成本;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协助资金计划编制等。
2.5.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33,584.36元。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质量要求: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造价咨询的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2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0757-86300783 联系人:孔繁聪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hz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上级单位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等网站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29号金科大厦3座13楼1303室(住所申报)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联系人:李小姐 |
联系人:孔繁聪 |
联系电话:0757-86908175 |
电话:0757-86300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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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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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美置美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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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八号 959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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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董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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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7-82960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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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