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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贤楼A座二层档案室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1)

发布日期:2018-11-16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南海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的崇贤楼A座二层档案室建设工程作出如下招标补充:

 

1、现对原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补充如下: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出示由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招标文件费收据原件,否则招标代理不予接收。”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根据本补充通知(1)做相应补充,其他事宜不变。本补充通知(1)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