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站设备更换第二期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1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瑞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充电站设备更换第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GZT-240456
二、项目名称:充电站设备更换第二期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29005.76元
五、采购内容及需求:本项目充电站设备更换第二期涉及以下4个站点:西樵车站充电站(中研设备)、千灯湖充电站(玖行设备)、官窑车站充电站(许继设备)及南海车站充电站(4至9号桩)。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 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单位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在《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承诺】
10.投标人须为所投充电桩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采购文件:(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详见附件:采购文件下载。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9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投标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下午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之一的方式)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特别说明:本项目无须报名,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企业采购保证金退付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须另外单独提交,其为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的必须资料,由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定办理退款(不计利息)。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纳金额、交纳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缴纳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3)本项目名称简称:充电站设备更换第二期项目
收款(人)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450400104001238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灯湖支行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止。
十三、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采购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暂停或者中止该采购项目。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ai.gov.cn/);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z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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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质疑: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采购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nhhongzheng@126.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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釆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瑞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901室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8623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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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话:0757-86323367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