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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大桥项目大方泵站拆除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5

广佛大桥项目大方泵站拆除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广佛大桥项目大方泵站拆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1115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240904

项目名称:广佛大桥项目大方泵站拆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元):¥618,788.42元(人民币陆拾壹万捌仟柒佰捌拾捌元肆角贰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佛大桥项目大方泵站拆除改造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工程为广佛大桥项目大方泵站拆除改造工程,本工程位于大沥镇,为不影响广佛大桥A匝道施工及满足大方泵站的日常运行,考虑在A匝道施工净空高度的有限的情况下,保留大方泵站水下结构,对大方泵站上部厂房及启闭室等进行临时改造,达到满足泵站临时运行的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3)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复印件:(1)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性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该系统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水利-施工类企业。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水利部或所在省份相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115日至202411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方式:现场报名,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5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20241115900分至202411159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4115日至2024118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gdhzec.com/)。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联系方式:0757-86369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颖

   电话:0757-86300101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