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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调理药剂采购(2025-2026)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0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调理药剂采购(2025-202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G2024(SZ)XZ0109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调理药剂采购(2025-2026)

三、采购性质:国企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672,000.00元

五、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672,000.00元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调理药剂采购(2025-2026),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包号

送货车间

一年预计绝干污泥量(吨)

两年预计绝干污泥量(吨)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元/吨绝干污泥(含税价)】

小项合计(元)

备注

1

采购包1

镇安车间(佛山市禅城区忠义路58号)

9,400

18,800

403

7,576,400

1、不能直接投加固体药剂(如氧化钙等);

2、由于各水质净化厂的生产受进水水量和进水水质影响较大,最终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生产达标的绝干污泥量为准,最终结算总价为合同单价乘以实际生产达标的绝干污泥量

2

采购包2

沙岗车间(佛山市禅城区江滨路沙岗村)

2,600

5,200

403

2,095,600

合计(最高投标总价,单位:元)

9,672,000.00

说明:

1)本项目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如兼投两个采购包的投标人可就不同采购包编制同一投标文件。

2)包组1按排序进行推荐,排名第1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2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3)包组2的按如下原则进行推荐:若存在某一投标人(投标人A)在包组1、包组2排序均为第1的,则推荐包组二排序第2的投标人为包组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投标人A)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否则按排序进行推荐。

4)若某一包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对应的包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其相关保证金不予退回。

(6)在包组1、包组2中,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一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7)以上数量为采购人根据过往污泥量预算所得的绝干污泥量,与实际产量可能存在一定出入,采购人对合同期内的结算绝干污泥量和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最终结算的绝干污泥量以采购人实际发生量为准。

8)针对污泥泥质的特性,如投标人需进行小试评估效果和用量,可在规定时间内匿名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污泥小样。领取样品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8点30分-2024年12月16日09点30分。试验结果仅供投标人参考,逾期未领取污泥小样的则视为投标人放弃该权利。

七、投标人资格(未特殊注明均适用于包组1、包组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9、投标人需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至少一项污泥脱水调理药剂的业绩,该业绩需为针对污水处理行业、污泥处理行业或者相关净水行业(指单一客户,含下属企业)独立完成的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若合同未能反映上述要素,投标人须自拟说明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必须为污泥脱水调理药剂的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本包组的唯一且不可撤销的授权书的代理商。

注:同一制造商与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发生此类情况,代理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予以否决。不同代理商获得同一制造商的同一授权,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也视为无效并予以否决。

八、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1月20日17点30分-2024年11月27日17点30分期间,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三条的“重要事项说明”。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6)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609 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09时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十三、重要事项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2、其他事项说明:

询问受理方式

投标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投标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技术咨询电话:0757-82917556。

其他

采购文件前后存在不一致的表述的,以先出现的表述内容为准

十四、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0日至自2024年11月27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十九层

 

联系人:黄宝坤

联系电话:0757-8337849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霍韵菲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真:0757-86368680

   编:5282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宝坤

联系电话:0757-8337849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霍韵菲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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