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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镇七间屋窦节制闸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07

1.招标条件

丹灶镇七间屋窦节制闸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丹灶镇七间屋窦节制闸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丹灶镇七间屋窦节制闸工程,总投资约为17万元。

2.3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2018年 12月至2019年 2 月。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预算价):

    本工程包括: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161,134.09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 13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电话:0757-86361691      联系人:陈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间:2018年127日上午830分起至2018年1213日下午17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须在项目报名期限内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 3200.00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由投标人用信封单独包装,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7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开标室)。

7.3  出席人员要求:

7.3.1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网页打印件除外)及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其他材料

注:

①投标人提交上述(1)至(4)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包装在一个封套内,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买标书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5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编:528200

人:钟先生         

   话:0757-854123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2

        编:528200

     人:陈冠楠、梁敏仪

        话:0757-86361691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