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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岭村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填土工程(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07

1.招标条件

狮岭村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填土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岭村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狮岭村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狮岭村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填土工程,填土占地面积约5527平方米,填土容积约12159.48立方米。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菜地回填工期为30日历天,原有鱼塘及排水沟回填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本工程新村南面水泥路面标高为5.28,填土标高为5.0,填土表面平整度10米范围内正负不大于10厘米。填土区域不得排放石头(石头重量不得高于25KG)、泥浆、工业垃圾、有毒废料、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垃圾。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

5.2请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5.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开标室)。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岭村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区先生、李先生

电 话:0757-86632774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相关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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