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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建筑物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3

1.招标条件

拆除建筑物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拆除建筑物工程。工程总造价:343428.06元。

2.3 计划工期:本工程30日历天完成,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拆除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建筑物拆除施工总承包。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本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5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北京时间)。

5.2请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5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5.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由投标人用信封单独包装,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1月24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报名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gdhzec.com)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5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刘先生

电 话:13928621283

电 话:0757-86319790、86361691

传 真:

传 真:0757-863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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