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高低压设备更换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9
1.招标条件
配电房高低压设备更换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配电房高低压设备更换工程,本预算工程内容包含:拆除原有旧的高压柜、变压器及低压柜,重新安装高压柜、变压器及低压柜,增加临时用电配电系统。总投资约150万元
2.3 计划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中标人需考虑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台风等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下造成工期延误的特殊应急预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502704.08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4.2.2具有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注册专业为机电),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其他人员要求:
4.6.1专职安全人员: 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6.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项目专职安全人员)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7.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能同时兼任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成光盘)。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缴款),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指引: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9年10月10日下午17时30分。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先生、卢先生 电话:0757-86361691、86319790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10月22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则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授权代理人出席,则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身份证、社保证明、网页打印件除外);
(4)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5)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6)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发布信息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
邮 编: 5280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魏先生 |
联 系 人:刘先生、卢先生 |
电 话: 13923209369 |
电 话:0757-86361691、86319790 |
传 真: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