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塘社区西社经济社进村道路拓宽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5
项目编号:HZ2019582
1.招标条件
小塘社区西社经济社进村道路拓宽工程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40605-48-03-05126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社区西社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小塘社区西社经济社进村道路拓宽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原有道路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869平方米,改造长度约141米,对现状挡土墙挖除重建,新做路面排水设施。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发包人,如发包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承包人必须执行。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2.4.1招标内容:对原有道路进行改造,对现状挡土墙挖除重建,新做路面排水设施;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2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人民币1430209.48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须符合《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城管委〔2013〕4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企业类型:建筑施工企业)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含资信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
5.2请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一栋十楼前台)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5.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8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年12月5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号。
7.递交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一栋十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含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10.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一栋十楼 |
联系人:郭梓健 |
联系人:区兴柱、李英亮 |
联系电话:0757-86683681 |
联系电话:0757-86361691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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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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