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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狮西村)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9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狮西村)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狮山镇狮西村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狮西村),工程主要内容对狮西村的田间道路、生产道路进行建设。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备案预算价:

招标内容:田间道路及生产道路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备案预算价为:¥1844121.85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工程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标准,同事符合《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并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对于招标预算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

5.2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一栋十楼前台)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5.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年129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1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1210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一栋十楼开标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zec.com/)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人:郭先生

 话:0757-866836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编:528200

联系人:区先生、李先生

 话:0757-86361691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