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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城夜景亮化项目(一期)(Ⅰ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24

1.招标条件

   佛山新城夜景亮化项目(一期)(Ⅰ标段)(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新城夜景亮化项目(一期)(Ⅰ标段)位于佛山市佛山新城核心区域世纪莲周边。本项目主要包括LED网屏(安装在坊塔)、世纪莲体育场的泛光亮化及控制中心建设。通过投光灯、光束灯、投影灯等多种灯光的应用,为建设大湾区高品质城市,点亮三龙湾核心区佛山新城的夜景,呈现新城夜景风光、丰富新城夜间生活。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清单。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须于6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总价:

2.4.1招标内容:按照佛山新城夜景亮化项目(一期)(Ⅰ标段)项目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预算清单、设计说明、设施设备要求、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另外佛山新城夜景亮化项目(一期)所有标段的灯光将纳入总控室控制系统、演绎灯光动画创作等,并必须与周边已建成的亮化项目实现联动效果;合同期内的节假日和特殊日子,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的需求进行景区亮化或灯光秀等活动。各种灯具的具体参数要求、招标清单、图纸等附后。

2.4.2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6,756,862.77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方案设计标准。中标人选用的设备、软件、硬件及配件必须考虑本项目整体系统的兼容、端口的匹配开放。中标人选用的软件必须是正版授权软件。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4.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中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3月24日08:30至2020年3月31日17:30期间,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项目附有图纸的,请自行下载。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4月1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7.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413930分。

7.1.3开标时间: 2020 413930分。

7.1.4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3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人:卢志盛

联系电话:0757-29878058

联系电话:0757-8631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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