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夜景亮化项目(一期)(Ⅰ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第01号)
发布日期:2020-04-03
各投标人:
本答疑澄清文件是对佛山新城夜景亮化项目(一期)(Ⅰ标段)(二次)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澄清,如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一、答疑部分:
1、招标公告4.5.4提到“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但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出台了以下政策:一、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二、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详见:http://hrss.sz.gov.cn/szsi/sbjxxgk/tzgg/simtgg/202002/t20200208_19003943.htm)
问:故我司社保只能显示至2020年1月份,是否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此通知说明即可,请确认,谢谢;
回复:如因所在地区有不同社保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2、招标清单中:照明配电箱 FT-AL1-5、FT-AL1-6,无对应型号的配电箱图纸,请补充,谢谢;
回复:见图号DS-5-02,DS-5-03。
3、图纸上LEKD72b输入电压是AC220V,招标文件中输入电压是DC24V,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AC220V输入电压为准。
4、非LED灯具是否需要提供产品证书和检测报告?
回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产品证书”要求的主要产品类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企业资质、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认证、同类项目业绩、企业表彰情况、项目获奖、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请问在投标时是否需要递交原件?
回复:本项目不要求递交原件核查。
6、根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问:评标委员会是否会评定每项清单材料进行是否低于成本价?
回复: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评审确定为准。
7、是否会提供每个材料清单的招标控制单价,如不提供每个材料清单材料的标底价将如何界定低于成本价?
回复:本项目只有一个招标控制价,不设置每个材料的招标控制价单价。投标人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评审确定。
8、招标文件P8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问:因受疫情影响,为做好相关贯彻落实工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关于暂缓托收深圳市企业2月社会保险费的通知(http://hrss.sz.gov.cn/szsi/sbjxxgk/gzdt/202002/t20200228_19032460.htm),故我司暂时无法提供2020年2月份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交(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社保缴纳明细+暂缓托收官方通知网页截图)即可?
回复:详见本文件招标答疑第1条。
9、图纸编号DS-5-01上坊塔光束灯数量是56套,招标清单是60套,请明确是否调整或继续以清单为准报价?
回复:以招标清单数量为准报价。
10、坊塔激光灯清单有40W 、23W两种规格各两套,但图纸上未明确两种规格的激光灯具体的安装位置,请明确。
回复:23W安装于低楼层楼顶平台(见原图纸),40W安装于标高134.4楼顶平台。
11、世纪莲体育馆音响系统仅有扬声器布置图,未明确控制设备的安装位置,请明确。
回复:控制设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防护箱放置于就近安装与音箱位置。
1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提到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参加开标会,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出席。” 但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投标交易员不便到场参加开标。
问:投标交易员是否能不到现场参与开标。
回复:投标人可委托授权代表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项目开标会。
13、招标文件以及清单图纸中没有提到配电箱开关元器件品牌要求,请明确,谢谢。
回复:配电箱开关元器件的品牌档次应相当于或优于施耐德、ABB、西门子等,具体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
14、招标文件要求需投标交易员出场开标,由于疫情期间北京出行不便,出京需要隔离,能否授权代表去开标?
回复:详见本文件招标答疑第12条。
二、澄清部分: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0]6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佛资易函[2020]6 号的规定,本项目在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阶段的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接受体温测量,并在开标现场填报健康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投标人自行打印并于开标当天现场填报)。
如投标人代表为本单位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全程出席开标会,也可在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后即自行离场,如投标人交易员未全程出席开标会,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来访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均须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预约来访时间、近 14 天内是否有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身体状况等信息。请各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前登记好相关信息,避免现场临时登记造成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
(具体链接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202003/t20200304_7694306.html)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以发出答疑澄清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若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修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通知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并供投标人下载,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应经常留意及查询,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本答疑澄清文件共6页。
(一) |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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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757-29878058 |
(二) |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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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卢先生、孔先生、张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319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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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6368680 |
邮 编:528200 |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