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业大道以南、银丰路以东“径圩岗”地块10kv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3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业大道以南、银丰路以东“径圩岗”地块10kv线路迁改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丹灶镇工业大道以南、银丰路以东。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业大道以南、银丰路以东“径圩岗”地块10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对地块内10kV线路进行迁改,主要内容包括:新建ZRYJV22-8.7/15kV-3x300电缆,16回路沉底电缆沟,16回路埋管(镀锌涂塑钢管DN150),12回路埋管(PEΦ160),6回路埋管(PEΦ160),DNJ8-13.5铁塔及基础1座,DNJ4-13.5铁塔及基础1座,DNJ8-10.5铁塔及基础1座,16回路浮面电缆沟等;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2.3 设计周期:
(1)签订设计合同后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通过南方电网公司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中标合同段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时间自向招标人递交完成的施工图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上述图纸文档均须向招标人提供可编辑的DWG电子文件一份)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跟踪和协调供电部门的要求,完成属于业主投资的10KV电源线路、电缆通道设计(具体设计内容以电力部门相关规定文件及招标人要求为准);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完全负责跟进南方电网公司对项目的审批流程,并确保通过审批流程及提供施工期间技术支持工作,以及提交相应的有关技术资料(含计算书)等。
本项目设计费为42891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行业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 C 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 统 锁 定 。 投 标 人 须 打 印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电气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23日(北京时间)。
5.2请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5.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30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金福路3号一楼会议室。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hzec.com/)发布。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3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9.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一栋十楼 |
联 系 人:黎先生 |
联 系 人:李先生、区先生 |
电 话:0757-85404055 |
电 话:0757-86319790 |
传 真:/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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