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西樵染整行业污水集中治理项目高浓度污水预处理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发布日期:2020-09-09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西樵染整行业污水集中治理项目高浓度污水预处理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樵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一套1.5万m3/天的高浓度污水预处理系统,主要是集中收集和预处理园区企业浆染工艺废水,同时需配套建设独立的臭气治理系统。项目总投资为1.25亿元。
2.3服务周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项目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高浓度污水预处理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总工期暂定为330天,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桩基础设计并开始桩基础;施工工期240天。本项目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和要求等须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相衔接和匹配,时间持续至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质保期结束。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项目招标内容:佛山市南海西樵染整行业污水集中治理项目高浓度污水预处理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施工阶段以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做好控制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工程变更和签证等监理工作,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和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考评结论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 对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
4.5.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2安全监理员:拟派安全监理员的人不少于1名;具有广东省安全监理员证或注册于投标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安全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被邀请单位,可于 2020 年 9 月 9 日至2020年9月18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凭投标邀请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9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分,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0年9月18日 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确认。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管理单位实名投诉。
本项目的招标管理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纺织行业协会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轻纺城管理大楼二楼
联系人:莫栢源
联系电话:13809224680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gdhzec.com/index.php)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樵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启沅东路3号西樵创新大厦(即西樵纺织科技大厦)三层306A号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邮编:528211 |
邮 编:528200 |
联系人:罗啟然 |
联 系 人:陈彩凤 |
联系电话:13709666098 |
电 话:0757-86361691 |
|
传 真:0757-86368680 |
|
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 |
注: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只有获邀请的单位才有资格领取招标文件及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