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辖区已征收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资格库项目承包商选取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15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辖区已征收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资格库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资格库进行公开选取。
一、项目法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辖区已征收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资格库项目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辖区已征收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资格库项目,入库单位共5家。入库单位在合同服务期间为甲方或狮山镇各管理处拆迁工作站提供建(构)筑物拆除施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狮山镇辖区范围,镇级(含镇级)及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内所有已征收或已整备土地上具备拆除条件的地上建(构)筑物。单项拆迁合同金额400万元(不含400万元)以下的拆迁工程项目施工(在本项目施工单位库中的施工单位无法满足建设单位要求且经批准允许采用其他方式选定承包人的项目除外)。
五、工期要求:合同服务期为3年。
六、选取方式:公开选取。
七、承包商资格条件:
1、承包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承包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承包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承包商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6、对承包商拆除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拆迁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拆迁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资料。
7、本项目承包商必须为《南海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商库企业名单》内的入库单位,单位名单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公布的为准。
8、其他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或有隶属或投资参股关系的不同的承包商,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公开选取,项目法人只接受先递交响应文件的承包商。
(2)如发现并经查证承包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商简易选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235 号)规定,将其清除出库。
八、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承包商应在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南海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商选取报名表(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承包商在《南海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商库企业名单》对应批次的网页截图;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注:报名资料需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
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向承包商提供选取文件电子版。
九、选取议程安排:
1、报名承包商自行安排踏勘施工现场,相关费用以及责任、风险自担。
2、报名承包商对选取文件、工程状况的提出书面疑问时限:在本项目选取日期2日前,过时项目法人将不再受理,因此引起的损失由报名承包商自负。
3、项目法人对选取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补充、答疑公布时间:在本项目选取日期1日前。澄清、修改、补充、答疑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上公布并成为选取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报名承包商自行查阅下载。
4、发布选取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5日11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公布的时间为准)。
5、选取时间:2020年10月28日9时30分截止。请报名承包商随时注意查看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上选取公告中的议程安排。
6、其他说明:议程安排
(1)承包商应委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于2020年10月28日9时30分至2020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狮山镇政府副楼)递交响应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①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供项目法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①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项目法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项目法人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以下简称“《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承包商现场参加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环节,承包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响应文件的开启在交易所监控下进行,承包商默认开启结果。
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项目法人和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响应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选取文件要求的,项目法人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承包商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项目法人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2)2020年10月28日9时30分截止后,由项目法人或代理机构主持响应文件的开启。
(3)项目法人或代理机构当众拆分响应文件,并宣读文件份数等信息。
(4)开启的过程形成记录。
注:在会议过程中,如参会人员对会议过程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
项目法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电话:0757-86680735
联 系 人:杨乃铿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 0757-86300783
传真: 0757-86368680
联 系 人: 孔繁聪
南海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商选取
报名表
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商(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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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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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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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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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报名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承包商在《南海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商库企业名单》对应批次的网页截图(4)收取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上述报名资料需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