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0
1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GZT-21162 南海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
2 |
项目内容 |
南海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报价最高限价为¥500,000.00(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3 |
准入资格 |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由于自然资源部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0日的即视为有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网站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1、请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 ②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楼 4、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供应商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不接受现金。 6、供应商将磋商文件工本费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44501501040001456; 开户行:农行南海桂江支行; 款项来源:GZT-21162磋商文件费。 |
5 |
咨询答疑 |
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磋商文件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供应商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nhhongzheng@126.com或传真至0757-86368680),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陆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6 |
提交响应文件 |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3月22日9:30(北京时间)。 |
7 |
磋商保证金 |
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6800.00元)。 |
8 |
开标 |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22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
9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楼 邮编:528200 网址(邮箱):nhhongzheng@126.com 联系人:霍先生 电话:0757-86300101 传真:0757-86368680 工作服务时间: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10 |
采购人 |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新四路 邮编:528211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57-86320251 |
11 |
监督单位 |
/ |
12 |
成交服务费 |
(1)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00元按5000.00元收取,请供应商应充分注意投标风险。 (2)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①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 ②账户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③账号:80020000004430372。 |
13 |
发布公告的媒体 |
相关信息公告平台: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mzj/tzgg/index_3.html)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hzec.com/) |
14 |
公告期限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止。 |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