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效评估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2023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效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的“获取磋商文件方法”内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230101
项目名称:2023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效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采购需求:2023年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效评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如为2022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5、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在《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联合体身份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方式: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0757-86368680)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采用现场购买方式的,须提供上述要求资料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可以现金或银行缴款方式递交。
磋商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④款项来源:GZT-230101磋商文件费。
售价:300元
注;采购代理机构可提供磋商文件购买发票(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法:
1、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响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3)缴纳磋商文件费的缴款凭证。(磋商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④款项来源:GZT-230101磋商文件费)
响应供应商须将以上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nhhongzheng@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经代理机构确认收齐资料后发出网上磋商文件。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
2、代理机构可提供纸质磋商文件,有需要的响应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说明需要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及提供快递收件信息。收到上述邮件后,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到付方式发出纸质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快递收件信息完整无误,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派件延误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代理机构可提供磋商文件发票(电子发票),有需要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二)发布公告媒介: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hzec.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磋商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响应供应商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nhhongzheng@126.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答疑情况。响应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6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237291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