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综合利用项目汽轮发电机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9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综合利用项目汽轮发电机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主体单位为瀚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T-240310
项目名称: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综合利用项目汽轮发电机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采购包,具体内容见下表。
采购包号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标的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综合利用项目汽轮发电机采购 |
汽轮发电机采购 |
1项 |
2900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为汽轮机的制造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机容量3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须包括用户名称、供货范围、设备型号规格、签字盖章页等证明内容。
6.投标人以往合同履约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但与瀚蓝环境及其成员企业的合同履约情况以采购人提供的信息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必须满足“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1.4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采购人接受以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1投标人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其投标文件并邮寄到以下指定地点(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政编码:528200
收件人:蓝水玲
联系电话:0757-86319790
注:邮寄需在邮件包裹表面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投递时间以收到快递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当预留足够的邮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全部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2投标人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核查;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理人的,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不能通过身份验证的,采购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同默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招标文件采用网上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缴纳招标文件费的缴款凭证。(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④款项来源:GZT-240310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须将以上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nhhongzheng@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经代理机构确认收齐资料后发出网上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代理机构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有需要的投标人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说明需要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提供快递收件信息。收到上述邮件后,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到付方式发出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快递收件信息完整无误,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派件延误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代理机构可提供招标文件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有需要的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二)发布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nhhongzheng@126.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联系方式:0757-8338670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方式:0757-86319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小姐
电 话:0757-86319790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