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环陆港路项目陆港项目照明绿化迁改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2
1.招标条件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环陆港路项目陆港项目照明绿化迁改工程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招标人(项目发包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位于南海区狮山镇官窑货场物流园内,陆港北路AK0+320~AK0+600以及陆港西路AK0+600~AK0+720紧靠着佛山国际陆港保税大楼围墙外。
2.2 工程规模:拟对陆港北路AK0+320~AK0+600以及陆港西路AK0+600~AK0+720紧靠着佛山国际陆港保税大楼,保税大楼围墙外5m范围内高于0.5m的建(构)筑物、绿化树木等物体,上述段落道路附属设施(包含照明路灯、绿化乔木)不符合其安全距离要求,需要就地或异地迁改。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2.3.1照明工程:
1)陆港北路AK0+320~AK0+600段路灯由南侧人行道迁移至北侧路外,本桩利用8座10/6米单臂路灯(120W/40W)、3座12米投光灯路灯;
2)陆港西路AK0+600~AK0+720段需迁移5座10/6米单臂路灯(120W/40W)至其它地方。并于西侧新建附墙路灯,采用支架支撑。
3)附着于路灯的监控工程一同迁移,共3套。
4)恢复管线过路路面。
2.3.2绿化工程:陆港北路南侧人行道已种植的黄花风铃木迁移至北侧路外,共46株。黄花风铃木迁移后既有树池位置恢复人行道路面。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12个月。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5,609.38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并执行招标人内部《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程项目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7.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 08 月 12 日
5.2招标报名时间:2024年 08 月 13 日至2024年 08 月 19 日(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领取招标文件。
5.3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加盖公章:
5.3.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3.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3.5本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5.3.6缴款形式:现金或微信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 0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3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https://www.fsxtgs.com/xitou/a/web/index)及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gdhzec.com/)网站发布。除上述发布媒介之外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https://www.fsxtgs.com/xitou/a/web/index)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异议应当在报名截止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3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实名投诉,投诉监督联系方式:0757-86259802;投诉邮箱:fsxtgs1234@sina.com;联系人:李先生;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9.4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757-862593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757-86323367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