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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标识牌项目

发布日期:2018-11-2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标识牌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2.2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标识牌项目,包括院区大门名称标识牌、五个中心名称标识牌、探访室标识牌、宿舍楼、劳动生产楼名称标识牌、教育戒治楼名称标识牌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398036.50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6279.61元,绿色施工措施费1019.32元)。

2.3计划工期: 30 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服务费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下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2)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

2.9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3.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28日至2018124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03,联系电话:0757-87793282)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2、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电子版打印件。

5.1.4、提供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复印件、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1.5、专职安全员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1.6、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复印件)。

5.1.5、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当天携带现金进行现场查验,开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须即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121711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定会议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月大道)。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联系方式

人:

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代理
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宝月大道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03

    编:

 

    编:

 

人:

温先生

人:

谢先生、黄小姐

    话:

0757-87313136

    话:

0757-87793282

    真:

 

    真:

0757-87793281

 

相关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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