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实验学校物业管理采购(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8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的委托,拟对南海实验学校物业管理采购(2025)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202501210030
项目名称:南海实验学校物业管理采购(20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元):2,821,872.00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聘请一家服务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详细需求请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响应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物业管理。
3、响应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4日(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4、报名资料发送电子邮箱地址:nhhongzheng@126.com;
5、售价(元):300
6、资料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南海实验学校物业管理采购(2025)”报名资料);(2)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获取采购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账户: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广发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③账号:110001519010000134;④)款项来源:GZT-202501210030采购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25年2月19日09点00分至09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五、磋商时间
时间:2025年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9日止。
七、本项目为单位自主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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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0757-66860282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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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6361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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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6368680 |
邮 编:528200 |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