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沥西敦和村西溪张公祠维修工程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5-05-12
项目名称:大沥镇沥西敦和村西溪张公祠维修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5月1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修改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5月28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
(3)开标地点修改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3楼会议室。
2、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修改如下
原内容: |
修改为: |
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购买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建筑一切险。以上保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能申请支付进度款;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设备、采购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结算时,承包人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发票,保险费按相关规费进行计算,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中介结算金额为准,如未按要求提供发票则不予计算该项费用。 |
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上保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额度: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50万元人;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0万元人;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100元/天/人(最多赔偿180天);(2)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保险额度:第三者责任赔偿额度-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额为15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450万元。) 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能申请支付进度款;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设备、采购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结算时,承包人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发票,保险费按相关规费进行计算,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中介结算金额为准,如未按要求提供发票则不予计算该项费用。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西社区敦和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联 系 人:范先生 |
联系人:余春龙 |
联系方式:0757-85526606 |
联系方式:0757-86361691 |
2025年5月12日 |
2025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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