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乐平工业路(中油大道-乐平桥)段道路扩宽工程二期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3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1日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乐平镇”工作机构专栏、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乐平工业路(中油大道-乐平桥)段道路扩宽工程二期项目磋商公告, 因(采购文件内容调整)的原因,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60页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中-四、付款方式:
按月计量并支付,具体为:
1、项目建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在每月25日向监理人书面上报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期间完成的并经确认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采购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确认材料并经审批确认后支付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2、结算审核完毕前,采购人支付的工程款控制在工程合同建安费(不含暂列金额及取消施工内容)的80%以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结算书和竣工资料归档证明、完成工程移交的证明及采购人存档证明等资料,由采购人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工程结算总造价经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实际支付金额为扣除违约金及其它应扣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
4、质量保证金在12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采购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现修改为:
按月计量并支付,具体为:
1、项目建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在每月25日向监理人书面上报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期间完成的并经确认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采购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确认材料并经审批确认后支付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
2、结算审核完毕前,采购人支付的工程款控制在工程合同建安费(不含暂列金额及取消施工内容)的90%以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结算书和竣工资料归档证明、完成工程移交的证明及采购人存档证明等资料,由采购人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工程结算总造价经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实际支付金额为扣除违约金及其它应扣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
4、质量保证金在12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采购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页、59页、60页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中-三、工期:
自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个日历天,并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现修改为:
自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修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点00分。
五、磋商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点00分。
六、联系事项
(一) |
项目联系人(委托代理机构) :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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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建设单位) :钱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7388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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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委托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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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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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6368680 |
邮 编:52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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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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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钱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7388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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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邮 编:528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