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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交通车辆指挥员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交通车辆指挥员服务项目(第二次)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杏坛镇或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招标内容:交通车辆指挥员服务。

5、暂估总金额:741,000.00元。

6、招标单价最高限价:¥4750.00//

7、本项目暂定服务期:202111-20211231日,具体入场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1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价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招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委托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款为必须提供资料的条款。

三、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122915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北门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电话:范小姐  0757-29836621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给招标代理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方式:邱先生:0757-81237291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附件1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分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6、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处盖公章。

7、招标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密封不严、册装不整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承包,按月报价方式进行。本项目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单价最高限价:¥4750.00//月,超过者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并按需求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报价须分别报出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税率和开票税目。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本项目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时视为已将缺漏内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需求表等)、服务期要求、款项支付、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异议。

4、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工资、奖金、伙食补贴、节假日补贴、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聘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用、服装费、培训费、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5、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内,但不单列,中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的中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2.00‰。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支付该费用。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项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MN-100 ××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2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 ;当PQF=0.2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20

企业荣誉、综合实力

1、根据投标人的资质、荣誉、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5分。

注:投标人可提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或获得市级或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民政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

【须提供证明文件或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0

人员投入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水平的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20分;良:15分;中:9分;差:5分。

【须提供各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的证明文件或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拟投入项目人员近半年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20

服务方案

投标人对本项目基础资料的理解、对本项目工期进度的把控是否满足项目需求、实施过程的难点、重点、特点把握、服务质量及安全控制是否完整合理并有对应的应对措施、参加本项目的优势与有利条件的评价、其他合理化建议和项目承诺等方案的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5分。

注:不提供不得分。

20

业绩经验

投标人近三年(自2017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对其规模、数量、类型等因素作横向对比:

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5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0

合计

100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七、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根据项目单价、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人员实际数量及实际服务期和考核评分情况计算。合同价已包含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工资、奖金、伙食补贴、节假日补贴、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聘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用、服装费、培训费、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若月度考评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每低1分本月费用总额扣减500元。

2、付款方式:

每个月的20号前,中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递交请款所需的结算资料,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待招标人相关手续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度服务费用。付款时招标人将扣除应扣的各种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扣罚款项等。

每次收款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收款人、出具发票人均必须与一份名称一致。如中标人逾期提交招标人要求递交所需的结算资料或有效的发票,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八、服务期

服务期:202111-20211231日,具体入场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为保证本次服务的延续及连贯性,如在本项目服务期到期后需延续服务的,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月续期。续期所发生的费用以本项目合同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期满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负责、妥善地处理和安排好法律事务的交接工作。

九、服务范围

(一)本项目具体需求情况如下:

序列

名称

人数及人员要求

服务内容

上班时间

预计支出       (元//月)

1

交通车辆指挥员

13人(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为人谦和,有礼,有较高服务意识,懂基本的交通法规和交通疏导常识,会使用对讲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对杏坛项目道路范围内及进出的所有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辆指挥及协调。维持运输道路的车辆秩序确保行车安全及负责对内外运输车辆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负责进行道路临时封闭或改道警示标识设置。配合招标人安全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6:0019:006天工作制。

4750.00

(以上单价费用已包含的工资、奖金、伙食补贴、节假日补贴、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聘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用、服装费、培训费、税费等

注: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或减少配置人数,最终根据项目单价、实际配置人数及实际服务期和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按实结算。

十、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为使项目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

2、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任意调整本项目实施小组成员,且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若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人员不符(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的人员除外),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价的20/人次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或扣减中标人服务费,并可即时取消中标人的资格,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且对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如项目负责人不尽或未尽履行服务义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当服务人员由于工作变动、调动、疾病等客观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中标人应及时另派人员接替。

3、中标人应建立严格的与招标人的资料交接制度,完善资料交接手续。

4、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因公伤残、因公殉职等情况,所有费用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一概不负责。

5、招标人按照中标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6、如中标人及服务人员未按要求履行项目义务或违反相关约定,经招标人书面催告仍拒不改正或未按招标人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服务费作出不低于¥2000/次的扣罚处理;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即时取消中标人的资格,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未支付的服务费用可不再支付,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诚实信用和服务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2)在服务过程中,利用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招标人等方式,非法获取任何非法利益的;

3)未能按实际及时完成相关工作给项目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的;

4)未能按招标人工作时间要求完成任务累计达5次的;

5)服务期内任务完成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给招标人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7)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服务事项的;

8)拒绝接受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9)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等;

10)非法泄露招标人信息,违反保密规定的;

1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规定、失职失误导致招标人蒙受损失或招标人认为严重的其他情形。

7、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中标人应按中标价20%的比例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8、中标人同意,招标人按照中标人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9、中标人同意,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10、中标人利用专业优势和信息不对称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服务承诺、诚实守信原则和未尽义务,损害了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合同时效的限制。

11、其他详见本项目合同范本。

十一、合同签订

1、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范本由招标人提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 附件一:投标文件索引表

2. 附件二:合同范本

3. 附件三:2021年度交通车辆指挥员服务项目(第二次)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23

相关下载文件

  • 招标公告下载
  • 附件一投标文件索引表下载
  • 附件二合同范本下载
  • 附件三2021年度交通车辆指挥员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第二次)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