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广东梅州段)兴宁段(左岸)达标加固工程等五宗项目白蚁防治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30
项目概况
韩江(广东梅州段)兴宁段(左岸)达标加固工程等五宗项目白蚁防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Z20261030
项目名称:韩江(广东梅州段)兴宁段(左岸)达标加固工程等五宗项目白蚁防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8842.70元
最高限价(如有):1058842.7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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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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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韩江(广东梅州段)兴宁段(左岸)达标加固工程等五宗项目白蚁防治服务 |
1.0000(项) |
详见第三章 |
105884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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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实施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并验收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15: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hzec.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福兴街道城乡排灌总站三楼(宁江新城八期北侧)
联系方式: 0753-3390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天韵阁E栋69号
联系方式:0753-2529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53-2529973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 (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采购项 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我方愿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 诺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附件2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登记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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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韩江(广东梅州段)兴宁段(左岸)达标加固工程等五宗项目白蚁防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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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DHZ20261030 |
文件价格 (元/套) |
30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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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单位名称 |
(盖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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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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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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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经办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明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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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单位联系人通讯 |
姓名 |
电话、手机 |
传真 |
其它联系方式(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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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标经办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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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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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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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4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