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私人银行(佛山顺德)中心装修工程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4-02-06
项目名称:招商银行私人银行(佛山顺德)中心装修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一节 经济部分的“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1)投标函
原内容: |
修改为: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即/ 日历天之内,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程款额的确定和支付办法。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程款额的确定和支付办法。 |
(2)投标函附录
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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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灯湖东路12号 |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联 系 人:叶小姐 |
联系人:卢先生、李小姐 |
联系方式:0757-81999350 |
联系方式:0757-86312820、86259667 |
2024年02月06日 |
2024年02月06日 |
相关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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